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雅安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
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雅安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雅安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已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考生可点击网站首页的“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优秀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军人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服务(工作)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优秀工人农民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事业编制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优秀村(社区)干部须提供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截至2023年12月7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目前在职的任职证明材料;担任脱贫村第一书记或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职文件和任职已满2年、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6.优秀工人须提供本省境内各类注册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截至2023年12月7日,在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满5年的工作证明材料;对于在本省境内注册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本省境内注册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注册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须写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岗位工作,并注明该岗位为生产经营一线,同时提供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务工单位发放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优秀农民须提供由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截至2023年12月7日,在本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须写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具体从事何工种或从事何生产经营项目。农闲外出务工的,要出具务工单位证明材料并写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从事何工种。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聘用文件、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须注明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且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1份。服务期已满的报考对象可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或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特岗教师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书面证明材料。
9.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于2023年12月7日前退出现役的证明材料,本省户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非本省户籍的须提供在本省服役的证明材料。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服役的退役军人须提供在2023年12月7日前退出现役的证明材料,本市户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须提供在本市服役的证明材料。已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书面证明材料。
10.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组织选派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人员须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的证明材料:
(1)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须提供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须提供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18年及之后按《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相关规定表彰的,须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23日,面试地点拟设在雅安市雨城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下午18:00。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4.面试资格审查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应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以上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咨询。咨询电话:0835-2223661。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1日